一、 前言
回顾国内有关自杀研究的文献,大都将焦点集中于危险因子的探讨,目的在
于希望能找出自杀者自杀的原因,以鉴别具自杀高危险群的个案,予以及时的介入与处置。在一般人的成长经验中,在生命的某些时段,可能亦曾浮现过轻生的念头,然而并非每一个人都真正采取自杀,也不是每一个具危险因子得高危险群个案,最后都采取自杀结束自己生命,可见在生命中还存在一些能够阻止或减缓当事人采取自杀行为的保护因子,使得当事人即使在面临困境、遭遇挫折时,亦能坚强勇敢的活下去。而这些保护因子或生存理由的探讨,对从事谘商辅导的谘商员尤其重要。当面临一个充满悲伤绝望的自杀或企图自杀的个案时,除了同理当事人内心的失落痛苦,谘商员如何藉由生存理由的提醒,减缓当事人自杀的行动,进而增强当事人求生的勇气。本文即从保护因子中生存理由的观点,探讨对自杀个案的辅导。
二、保护因子与自杀行为
所谓保护因子是只能够减缓当事人采取自杀行为,进而促成当事人积极面对挑战,适应生活的有利因素。例如:和谐的家庭生活、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积极乐观的人格特质和正向的认知信念等。保护因子会对危险因子形成补偿与抗衡的效果,调节或减低危险因子对当事人的影响。故对自杀或企图自杀个案的鲁导,不仅要确认出危险因子,更应积极地找出与自杀行为有负相关的保护因子,才能有效的做好自杀防治的工作。在这些与自杀行为有关的因子中,有些变项是当事人无法控制改变的,如原生家庭经验、父母的婚姻与教养方式、及生活意外造成的挫折压力等。而心理学家感到兴趣的是,为什么在面临同样或类似的挫折压力下,有些人会选择自杀,而有些人则坚强地度过困境?其中支持当事人坚强活下去的理由究竟为何?
有关生存理由的研究,Linehan于1983年发展出生存理由问卷(Reasons for Living Inventory ),Linehan利用问卷调查法收集当事人各种阻止他们采取自杀行动的生存理由,并经由因素分析归纳为六个向度,分别为「生存即因应的信念」(Survival and Coping Beliefs)、「对家庭的负责」(Responsibility of Family )、「对小孩的牵挂」(Child-Related Concerns)、「对自杀的恐惧」(Fear of Suicide )、「对社会眼光的在意」(Fear or Social-Disapproval)、「道德的禁忌J(Moral Objection)等,Linehan进一步研究发现,对不同自杀意念程度或自杀经验的当事人,其在个别的生存理由上,会有不同重要性的评估。国内如陈珍德(民83)利用质的研究,访谈十六位癌症病人,询问支持他们继续生存下去的理由,主要包括:为了家庭的责任、宗教的使命、为了维系亲人的关系、为未完成的事、因死亡恐惧等。
三、对自杀个案的辅导
从上述的探讨可知,在自杀的防治与辅导上,除了在环境上加强保护因子的作用及减低危险因子的刺激外,当事人的「生存理由」实扮演一个决定性的关键,此点对于自杀或企图自杀当事人的临床谘商辅导尤其意义。以下笔者即针对「对家庭的责任与小孩的牵挂」、「对未来的正向预期」、r对自杀与死亡的恐惧」、「对社会评价的在意」等主要生存理由,提出谘商辅导的建议,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