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吗

异地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在外地丢失,可以异地补办,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个人在异地申请补领身份证,只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也就是说,持户口簿和居住证中...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吗

重点: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公民户口簿工本费国徽   可以。身份证丢失后,可以前往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补办身份证,需要携带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制作工本费,等待办理完成即可。
  补办身份证一般需要等待六十日内才可以拿到。
  若公民身份证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以先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代为使用。
  居民身份证上包含了国徽、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重点: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异地律师公民户口簿补领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有下列情形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灯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个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退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撞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僚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在外地丢失,可以异地补办,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个人在异地申请补领身份证,只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也就是说,持户口簿和居住证中的任一证明都可以办理。也并不是所有的地区跟所有人都是可以办理的,属于开放地区的可以异地办理。

身份证丢了异地补办的办理流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官方网站电话咨询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可以哒亲,前提必须有户口本。江苏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精选图文

221381